南昌理工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具有以下九大优势:
1、 投资大。办学十年来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占地面积5100亩,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总资产高达28个亿,在同类院校中起点最高。
2、 班子强。学院理事会、党委、行政三套班子团结协调,职责分明,精干高效,有三位曾任省重点大学书记、校长,是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结构合理、团结进取的好班子。
3、 师资优。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职称与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1800多名教职工,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80人,目前正在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五大工程”。
4、 定位准。学院办学模式、学科设置有特色,以本科教育为重点,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相结合,以工科为主干,理工文艺体多学科协调发展。
5、 信誉好。学院在同类高校中最先进入全国十强之列,为江西省国防教育基地。
6、 有特色。学院狠抓内涵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展优势专业,特色办学树品牌,师生在许多国际、国内大赛中争金夺银,成绩优秀。在全省电子电脑大赛中连续十年取得优异成绩。
7、 评价高。学院长期得到各级党政的关心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国家领导人、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各界知名人士,前来学校视察指导,鼓励鞭策。2008年5月,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来学院调研视察,称赞南昌理工学院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有特色,培养的学生实用性和动手能力较强,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高。
8、 就业好。毕业生基础好,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就业走向广泛,渠道畅通,倍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2009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学院被评为优秀单位。
9、 条件好。学院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目前学校有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三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广大师生学习、工作和科研的首选之校。
学院简介:
南昌理工学院,一所国家教育部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正崛起在英雄城南昌。学校位于赣江之滨,地处国家森林公园梅岭山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学习、工作和科研的理想殿堂。
南昌理工学院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而且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占地面积5100亩,拥有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51万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不断完善,有在校生近3万人,教职工1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80余人。其中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12人,江西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人。
学校特别注重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设有16个学院、5个部、9个基地,共开设了86个学科专业。目前学校有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三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省级教学团队,一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点,一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大太阳能光伏材料专业及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于2008年成立了太阳能光电工程学院,引进了全国高校第一台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立项课题126项,有的课题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在国内外期刊和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改、科研论文589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79篇,有不少论文被SCI全文收录,出版教材、著作69部,学校师生共获国家专利21项。不少科研成果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教学科研课题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内各级奖励。
南昌理工学院多年来,坚持“以教学质量求生存,靠科研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走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彰显订单教育、军魂育人、职教培训的办学特色。学校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工作敬业向上”而受到用人单位欢迎。2008年5月,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来学校考察调研,称赞南昌理工学院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有特色,培养的学生实用性和动手能力较强,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高。
春华秋实,硕果累累。多年来校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团委曾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学校2007年被评为江西省优秀考点、先进助学单位;2008年被评为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省“就业评估先进单位”、“自考优秀助学单位”、“资格证书考试优秀考点”、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时不我待,催人奋进。南昌理工学院的诞生和发展,书写了南理人的拼搏创新,见证了教育改革的风雨兼程。今天,学校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航天科教 兴我中华”的办学宗旨,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国家关于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努力办人民满意高校。我们坚信,有南理人的同心同德、奋力开拓,南昌理工学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学院将努力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的知名本科院校,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科技型、创新型人才。
2010年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
2010年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录取规则
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动行,并按国家下达的跨省(本、专科)的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艺术类专业考生要有我院专业合格证或联考成绩。对特长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学历教育学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