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素质全面、适应性强、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1)作为主体学科的理工科专业(理学、工学),重点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理工结合、
工程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强的研究发展型人才;培养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本理论,有一定自然科学基础和工程科学
技术知识背景,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人才能在重要科研、生产、管理等岗位担当重任,在国
家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2)作为管理学科专业,重点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
型专门人才。
(3)作为文学科专业,重点培养面向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具有较扎
实的语言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商贸、金融及外资企业的涉外与翻译、管理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具
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艺术欣赏力的能在教育、科研、企业胜任工作的专门人才。
(4)作为经济学科专业,重点培养培养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宽厚,专业知识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强烈的
创新意识,符合21世纪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学基础人才。
二、学制及毕业证
(1)学制四年。
(2)成绩合格授予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相关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