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南昌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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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主持教职工及各类行政人员的培训、引进、调配、资格认定和聘用等人事工作;主持教职工办理劳动保障,发放、审核工资的工作;主持师资的管理与建设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院管理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引进、培养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健全人事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三、及时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本处干部的考察、培养。
四、把好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关。
五、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并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供领导决策。
六、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职工考核、晋升、奖惩
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
2、有利于强化聘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原则;
3、根据岗位责任要求,采取定性与定量,遵循满负荷工作制的原则;
4、采取平时与年度,群众评议与领导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和领导分级负责制,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人:
1、全院受聘干部(包括处、室、系、部领导)由各分管副院长对其进行考核;
2、全院受聘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由系、部、教务处、督导室联合对其进行考核;
3、各处、室、各务后勤、财务、图书馆等单位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对其每个人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总体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详见考核细则)
2、考核重点是工作实绩;(指行政工作人员、后勤人员)
3、教师的考核,重点考核其教学效果,学生的考试成绩合格率。(包括国考、自考)
四、考核程序和等级:
1、考核采用分级审定,以岗位职责情况为主(年度);
2、人事处每学期结束前对不同人员发放考核表,自行填写,交科、系、部、处、室写出综合考核评语,审定考核等极;
3、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称职四个等级;
4、人事处负责汇总、审核情况并存档。
五、定档、晋升、奖励项目标准:
1、见习期:新参加工作应聘来我院从教的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见习期为半年;分别在一年、半年之内拿见习工资,一年后转正;
2、试用期:新参加工作应聘来我院从事行政工作的大专、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拿试用期工资,一年后转正;
3、在教学、工作过程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工作人员,工资上浮一级;工作达不到目标、不合格的降一级工资;
4、凡任课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在国考、省考中合格率超全省平均通过率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5、由本人参加或辅导学生代表我院参加全省或全国各项比赛,凡获省级第一名或省级以上比赛第三名以上者,工资上浮一级;
6、对于在见习、试用期内或在考核过程中不称职者,予以辞退。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的结果:按照人员管理的权限,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今后奖惩、培训、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业务档案全部收集于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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