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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处简介
法律顾问处成立于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工作职责是:为了依法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
据,为全院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师生提供法律援助;加强管理,依法治校。具体表现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法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负责调查、研究、分析、处理侵害学院合法权益的案件。
三、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为院务委员会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所做的一切工作对院务委员会负责。
四、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法律咨询。
五、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院师生员工在省司法厅授权下各级各类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报批工作。
七、负责全院重大侵害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
八、为困难师生提供法律援助。
九、负责法务方面的信访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联系方式
席法律顾问、处长: 过强
初级干部: 江中华
下设办公室、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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