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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馆 简 介
我馆建立于2003年9月,同年底与今年四月份曾两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西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档案馆配有密集架、档案柜、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并安装了文档专用软件。
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性文件的
有关条款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南昌理工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办法》、《南昌理工学院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与处理办法》、《南昌理工学院查(借)阅档案材料的规定》、《南昌理工学院档案馆安全保密制度》、《南昌理工学院
档案馆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领导与协调全院的档案工作,成立了以全体院级领导为名誉委员,一名副院长为主任委员,档案负责人为
副主任委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委员的档案工作委员会。同时各单位配备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
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档案工作列入到年终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馆
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统一管理学院全部档案资料并提供利用。我馆现收集到文书档案资料120余卷(册)、教学档案资料
100余卷(册)、基建档案资料110余卷(册)、声像档案资料10余盘(盒)、与档案有关的参考资料30余册(本)、学生
档案20000余袋。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服务,共查(借)
阅案卷80余卷(册),利用人数达50余人(次)。
另外还建有名人档案室,将我院邱小林院长等有较大影响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中
所荣获省部级以上的奖怀、奖牌、奖状等实物档案集中陈列,以供参观、学习。随着学院办公自动化的实施,我们将朝着
电子数字化档案馆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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